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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康城肿瘤医院放射治疗中心及核医学科项目 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公示

发布时间:2021-09-06 10:12:51 来源:西藏康城肿瘤医院 阅读:0
                              
                             
                             
西藏康城肿瘤医院放射治疗中心及核医学科项目
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
 
建设单位(个人):    西藏康城医疗管理有限公司      
法  定 代 表 人:           王  斌                 
通  讯  地  址 :  拉萨市城关区教育城勤学路1号    
联     系    人:            张君                  
电           话:          13981974003             
报  送   时  间:           2021年9月             
 
 
 
西藏自治区水利厅制

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
项目概况 位置 城关区教育城勤学路1号,场地中心坐标(91°12′25.54″E,29°38′44.02″N)
建设内容 包括1栋放射治疗中心以及相应的配套设施施,总建筑面积为3605.77m2
建设性质 新建 总投资(万元) 6000
土建投资(万元) 2000 占地面积(hm2 永久:0.22
临时:0.08
动工时间 2021.7 完工时间 2021.11
土石方 挖方 填方 借方 余(弃)方
1.80万m3 0.40万m3 / 1.40万m3
取土(石、砂)场 不涉及
弃土(石、砂)场 不涉及
项目区概况 涉及重点防治区情况 西藏自治区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 地貌类型 河流堆积地貌
原地貌土壤侵蚀模数[t/(km2.a)] 500 容许土壤流失量[t/(km2.a)] 500
项目选址水土保持评价 无制约性因素
预测水土流失总量(t) 6.5
防治责任范围面积(hm2 0.30
防治等级及目标 防治标准等级 青藏高原区一级
水土流失治理度(%) 82 土壤流失控制比 1
渣土防护率(%) 85 表土保护率(%) 90
林草植被恢复率(%) 92 林草覆盖率(%) 15
水土保持措施 防治分区 工程措施 植物措施 临时措施
建构筑物区 / / 密目网苫盖150m2
道路及硬化区 雨水管80m; / /
施工场地 / / 密目网苫盖150m2
临时堆土场 土地整治0.08hm2 撒草0.08hm2,抚育管理0.08hm2 密目网苫盖500m2,密目网苫盖400m2
水土保持总投资(万元) 工程措施 3.92(主体已列3.84) 植物措施 0.07 (主体已列0.07)
临时措施 0.70(主体已列0.29) 水土保持补偿费 0元(免征)
独立费用 建设管理费 0.07
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费 4
科研勘测设计费 0
水土保持监理费 1
水土保持竣工验收报告编制费 4
水保监测费 3
基本预备费 0.38
总投资 17.14(主体已列4.13)
编制单位 拉萨大海环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 西藏康城医疗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及电话 高俊华 法定代表人及电话 王  斌
地 址 拉萨市金珠西路金珠花园A2-702 地 址 拉萨市城关区教育城勤学路1号
邮 编 850032 邮 编 850000
联系人及电话 高俊华/15889008944 联系人及电话 张君、13981974003
电子信箱 714330321@qq.com 电子信箱 /
传 真 / 传 真 /
专家签署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说明:
1.随表附项目地理位置图、项目总平面布置图、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及水土保持措施总体布局图等,防治责任范围要落实项目建设区用地红线边界,并提供矢量图(电子文件)。
2.涉及取土场、弃渣场的应附水土保持措施设计说明及设计图纸。
3.本表一式六份,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后,报送二份至水行政主管部门作为监督检查依据。
4.类别和编号由水行政主管部门填写。

 

目  录
1 概述
1.1 项目简况
1.2 设计水平年
1.3 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
1.4 水土流失防治目标
1.5 项目水土保持评价结论
1.6 水土流失预测结果
1.7 水土保持措施布设成果
1.8 水土保持监测
1.9 水土保持投资
1.10 结论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组成及工程布置
2.2 施工组织与进度安排
2.3 自然概况
2.4 水土流失和水土保持现状
3 项目水土保持评价
3.1 项目选址水土保持评价
3.2 建设方案与布局水土保持评价
3.3 主体设计中水土保持措施界定
4 水土保持措施布设
4.1 措施总体布局
4.2 措施布设
5 水土保持投资及效益分析
5.1 投资概算
5.2 效益分析
6 水土保持管理
6.1 组织机构与管理
6.2 后续设计
6.3 水土保持监测
6.4 水土保持监理
6.5 水土保持施工
6.6 水土保持竣工验收
附表
 
 
 
附表
单价分析表
附件
1、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表;
2、不动产权证;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4、施工许可证;
5、弃土协议。
附图
附图1.项目地理位置图
附图2. 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和重点预防区分布图
附图3.水系图
附图4.土地利用现状图
附图5.土壤侵蚀图
附图6.总平面布置图
附图7.临时堆土场设计图

 

概述

1.1 项目简况

1.1.1 项目的基本情况

项目位于城关区教育城勤学路1号,场地中心坐标(91°12′25.54″E,29°38′44.02″N)。本项目征地面积0.22hm2,总建筑面积为3605.77m2(地上建筑面积1850.45m2,地下建筑面积1755.32m2)。本项目包括1栋放射治疗中心以及相应的配套设施。
本项目总用地面积0.30hm2,其中永久占地0.22hm2,临时占地0.08hm2。根据项目区原始地形图及现场踏勘情况,西藏康城肿瘤医院放射治疗中心及核医学科项目占地类型均为医疗卫生用地。本项目共开挖1.40万m3,共计回填土0.40万m3,余方1.40万m3。弃方由四川仁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运至达孜村的弃土场进行处置,后期水土流失由西藏凯立德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平均运距约10km。
本项目主体工程已于2021年7月中旬开工,计划2021年11月中旬完工,总工期4个月。本项目总投资6000万元,其中土建投资2000万元,本工程资金来源建设单位自有资金。本项目为医院的库房,自行拆除后用于建设本项目。本项目不涉专项设施改迁。

1.1.2 方案编制依据

1、法律法规、部委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1991年6月29日颁布,2010年12月25日修订,2011年3月1日起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1993年8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20号发布,根据2011年1月8日《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
(3)《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1997年3月29日通过,2013年7月25日修订);
(4)《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规定》(1995年5月30日水利部令第5号公布,根据2005年7月8日水利部令第24号修改,2017年12月22日水利部令第49号第二次修改);
(5)《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文件编写和印制格式规定(试行)的通知》(办水保[2018]135号)。
2、技术规范及标准
(1)《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50433-2018);
(2)《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GB/T50434-2018);
(3)《土壤侵蚀分类分级标准》(SL190—2007);
(4)《水土保持工程概(估)算编制规定和定额》(水利部水总(2003〕67文);
(5)《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17);
(6)《水利水电工程制图水土保持图》(SL73.6-2015);
(7)《水土保持监测技术规程》(SL277—2002);
(8)《水土保持监测设施通用技术条件》(SL342—2006);
(9)《水土保持工程运行技术管理规程》(SL312—2005);
(10)《水电水利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定》(DL/T5088—1999);
(11)《水土保持工程设计规范》(GB51018—2014);
(12)《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效益计算方法》(GB/T15774-2008) ;
(13)《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与评价标准》(GB/T 51240-2018)。
(三)技术文件及资料
(1)《西藏康城肿瘤医院放射治疗中心及核医学科项目设计图》(容海川城乡规划设计有限公司,2021年3月);
(2)《西藏自治区水土保持规划》(2019-2030);
(3)项目区地形地貌、气候、土壤、植被、水土流失、社会经济、土地利用等自然概况和经济社会资料。

1.1.3 项目前期工作进展情况

2020年9月,上海昌发岩土工程勘察技术有限公司西藏分公司完成了《西藏康城肿瘤医院放疗中心及核医学建设项目岩土工程勘察报告》;
2020年10月29日,拉萨市城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了《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表》( [2020年度]城发改投资备73号);
2021年3月,容海川城乡规划设计有限公司完成了《西藏康城肿瘤医院放射治疗中心及核医学科项目设计图》;
2021年8月受西藏康城医疗管理有限公司委托,我公司(拉萨大海环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负责本项目水土保护方案报告表编制。受到委托后,按照水土保持方案的编制程序,在认真研究该项目相关设计资料基础上,组织有关人员深入现场,实地踏勘,到有关部门调查收集了项目地区的自然、社会环境及水土流失现状的基础资料。拟定了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设计内容、方法和重点,制定了项目建设期间的水土保持措施,提出了水土保持监测计划和实施水土保持方案的各项保障措施。并于2021年9月完成了《西藏康城肿瘤医院放射治疗中心及核医学科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的编制。

1.2 设计水平年

按照《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的相关规定,本工程为建设类新建项目,对水土流失的影响主要集中在项目建设期。主体工程已于2021年7月中旬启动,计划2021年11月中旬竣工,总工期4个月,因此水土保持方案设计水平年取工程完工后的当年,即2022年。

1.3 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

根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50433-2018),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应包括项目永久征地、临时占地(含租赁土地)以及其他使用和管辖的区域。
本工程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永久征地及临时占地范围,共计0.30hm²,包括建构筑物区、道路及硬化区、施工场地和临时堆土场。

1.4 水土流失防治目标

根据《西藏自治区水土保持规划》(2019-2030),项目区所在的拉萨市为西藏自治区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
根据水利部《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GB 50434-2018)相关规定,本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为青藏高原区一级标准。
根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GB/T 50434-2018),具体修订如下:
(1)位于高山区的项目渣土防护率可减少3~5%,本项目取下限3%;
(2)土壤流失近制比在轻度为主的区域不应小于1。
(3)位于干旱地区的(根据《中国气候区划名称与代码—气候带和气候大区》(GB/T17297-1998),拉萨干燥度指标为4.96,属于干旱区)水土流失治理度、林草植被恢复率、林草覆盖率可降低3~5%,考虑本项目位于城区,取下限3%;
(4)位于城市区的项目渣土防护率和林草覆盖率可提高1~2%,本项目取下限1%。
(5)根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50433-2018),项目无法避让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和重点预防区的项目,林草覆盖率应提高1~2个百分点,本项目取1%。
(6)本项目仅新建1栋放射治疗中心,为医院的一部分,该区域未进行绿化
表1.5-1    设计水平年防治目标计算表
防治指标 一级标准 按土壤侵蚀强度修正 按项目区域地貌修正 按项目区干旱程度修正 按项目区位于城市区域修正 按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和预防调整 采用标准
施工期 设计
水平年
施工期 设计
水平年
水土流失治理度(%) 85     -3     82
土壤流失控制比 0.8 ≮1.0         1.0
渣土防护率(%) 85 87   -3   +1   83 85
表土保护率(%) 90 90           90 90
林草植被恢复率(%) 95     -3       /
林草覆盖率(%) 16     -3 +1 +1   /
具体的防治目标为:至设计水平年,水土流失治理度85%,土壤流失控制比1,渣土防护率85%,林草植被恢复率92%,林草覆盖率15%,表土保护率90%。

1.5 项目水土保持评价结论

本项目选址无绝对限制性因素。
从水土保持角度评价认为本工程选址基本合理,主体工程布设了排水、防尘网等措施,方案新增施工期的临时措施,工程建设完工后水土流失量可控制在容许目标值范围内。
本项目为医院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通过对主体工程的选址、占地、土石方平衡、施工组织及施工工艺及主体工程采取的水土保持措施等的分析与评价。从水土保持角度评价认为,本项目建设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技术规范规程的规定,项目建设可行。
主体设计的措施和施工过程中实施的措施有效的保护项目区的水土流失,方案新增后期施工过程中的临时措施、土地整治他绿化措施。
综上所述,经本方案复核,主体工程选址及总体布局、施工规划等不涉及《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 50433-2018)的强制约束性规定,不存在水土保持制约因素。从水土保持角度分析,工程建设是可行的。在采取水土保持措施后,能有效地控制本工程建设可能产生的水土流失风险和危害。

1.6 水土流失预测结果

通过对工程建设扰动面积的统计及水土流失预测,工程共扰动、破坏原地貌面积0.30hm2,损坏植被面积0hm2;本项目共开挖1.40万m3,共计回填土0.40万m3,余方1.40万m3。本项目水土流失总量为6.5t,新增水土流失量4.5t;根据水土流失调查结果,道路及硬化区是新增水土流失的主要来源。道路及硬化区和绿化工程区该区域作为水土流失预防和防治的重点;可能产生水土流失危害主要体现破坏水土资源;破坏水土资源;影响周边环境等方面。

1.7 水土保持措施布设成果

按照分区防治的原则,本项目划分为建构筑物区、道路及硬化区、施工场地区和临时堆土场4个防治分区进行防治。
根据水土流失防治分区,按照“因地制宜、因害设防、突出重点、注重效益”的原则,以防治工程建设过程中水土流失和恢复区域环境为目的,结合新增水土流失类型和形式,在分析其发生、发展规律的基础上,对不同分区内布置水土保持措施。本方案各区水土保持措施及工程量如下:(带“   ”表示主体已列)。
1、建构筑物区
临时措施:密目网苫盖150m2
2、道路及硬化区
工程措施:雨水管80m;
3、施工场地区
临时措施:密目网苫盖150m2
4、临时堆土场
工程措施:土地整治0.08hm2
植物措施:撒草0.08hm2,抚育管理0.08hm2
临时措施:密目网苫盖500m2,密目网苫盖400m2

1.8 水土保持监测

根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与评价标准》(GB/T51240-2018),本工程为建设类项目,水土保持监测的重点为主体工程区;本工程建设期监测时段为自施工开始至设计水平年结束,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采用调查监测;主要的监测内容包括水土流失影响因素、水土流失状况、水土流失危害和水土保持措施。

1.9 水土保持投资

本项目水土保持工程估算总投资约为17.14万元。主体已计列的投资约4.13万元,新增水保投资13.01万元。新增水保投资包括:工程措施0.08万元,植物措施0.07万元,施工临时措施0.41万元,监测措施费3万元,独立费用9.07万元,基本预备费0.38万元,水土保持补偿0元(免征)。
通过实施本方案各项水土保持措施,整个工程区在设计水平年内防治目标值分别为:水土流失总治理度达99%,土壤流失控制比为1,拦渣率90%,表土保护率95%,林草植被恢复率为99%,林草覆盖率为26.4%;通过水土保持措施治理后,六项指标均达到防治目标要求,水土保持效益良好。

1.10 结论

根据对主体工程的水土保持分析评价,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节能政策和环保政策,项目建设符合区域总体规划要求,项目建设是可行的。根据工程区水土流失现状及水土流失预测,为避免工程建设造成的新增水土流失对工程区造成不利影响,改善当地水土保持现状,落实本方案设计中的水土流失防治措施,提出以下建议:
(1)建议建设单位尽早成立水土保持工作领导机构,切实抓好水土流失防治工作,保证工程建设和运行的顺利进行;并及时委托水土保持监测单位。
(2)按照“三同时”原则,在下阶段结合主体工程设计工作的进一步深化和工程施工进度安排,及时完善和细化相关的水土保持措施,为工程提供及时、有效的水土保持措施实施依据。在建设过程中认真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
(3)建设单位与水行政主管部门密切配合,作好水土保持实施的管理和监督工作,对水土保持措施的实施进度、质量和资金进行监控管理,保证工程质量。
(4)在项目竣工前编制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报告报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方可投入运行。

项目概况

2.1 项目组成及工程布置

2.1.1 项目基本情况

2.1.1.1 项目地理位置

西藏康城肿瘤医院放射治疗中心及核医学科项目位于城关区教育城勤学路1号,场地中心坐标(91°12′25.54″E,29°38′44.02″N),项目区东侧及北侧紧临西藏康城肿瘤医院,医院内部道路可通至项目区,交通极为方便。

2.1.1.2 工程特性

项目名称:西藏康城肿瘤医院放射治疗中心及核医学科项目
建设单位:西藏康城医疗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城关区教育城勤学路1号
建设规模:本项目征地面积0.22hm2,总建筑面积为3605.77m2(地上建筑面积1850.45m2,地下建筑面积1755.32m2
建设内容:包括1栋放射治疗中心以及相应的配套设施。
项目总投资:项目总投资6000万元,其中土建投资2000万元
建设工期:2021年7月中旬~2021年11月中旬,总工期4个月

2.1.1.3 项目现状及存在的水土流失问题

1、场地原地貌
根据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场地原地貌为西藏康城肿瘤医院库房。
2、项目建设现状
本项目已经于2021年7月开始施工,目前项目区完成了基坑支护,正在进行地下室开挖,目前开挖的部分需要回填的土方堆放在医院东侧二期预留用地内,临时堆土场占地0.08hm2
项目区现状如下图所示:
场地现状(施工中)
场地现状(施工中)
项目区现状及防尘网
项目区现状
3、项目建设过程中采取的水土保持措施
本项目在临时堆土场采用了防尘网对临时堆土进行苫盖,共设置了防尘网500m2
4、项目区存在的水土流失问题
(1)临时堆土场还有部分裸露地表,遇到降雨或大风天气会产生较多的水土流失;
(2)项目涉及余方外运,应在医院出入口进行冲洗;
(3)项目区已经开始地下室施工,目前地下室内有部分积水,应该做好地下室的排水工作。

2.1.2 项目组成

本项目主要由主体工程区(建构筑物区及道路及硬化区)组成。
1、建构筑物区
本项目建构筑物区是指用地范围内建构筑物建设。本项目的建构筑物为1栋放射治疗中心,主要使用功能加速机房、CT、病房办公等。
总建筑面积为3605.77m2。建构筑物区占地面积约为0.09hm2
2、道路及硬化区
主要是建筑物四周硬化面积区域建设占地(包括四周开挖放坡区域回填后的硬化地面),本项目道路及硬化区占地面积共计约0.13hm2

2.1.2.1 总平面设计

本项目在西藏康城肿瘤医院西南角现有库房用地新建放射中心,仅新建1栋建筑,项目建设完成后为医院整体和一部分,出入口位于北侧书山路,通过主次出入口均能到达放射中心。

2.1.2.2 竖向设计

竖向设计与总平面布置同时考虑,并与医院现有建筑、内部线路、排水系统、周围场地标高相协调。合理利用地形,并合理确定各项用地标高。
项目区地貌单元属河流堆积地貌(拉萨河一级阶地),整个场地平均海拔在3654m左右。拟建项目位于现医院院内,场地非常平整。
放射中心设计标高3654.80m(对应1985国家高程绝对标高3661.10m),室内外高差0.3m,地下室地面设计标高3647.80m。
本工程基础型式为筏型基础。基础埋深1.5m。

2.1.2.3 建筑设计

本项目建筑物为地上两层,地下一层,主体结构为混凝土框架结构,建筑设计使用年限50年,建筑高度10.5m。

2.1.2.4 基坑支护设计

本项目地下室基坑采用桩基础进行支护,采用素混凝土桩和钻孔灌注桩交叉进行支护。在拐角地方采用三角拉板2000×2000,混凝土标号同冠梁,钢筋锚入冠梁800mm。板厚300mm,内置φ16@200双层双向钢筋网片。

2.1.2.5 附属工程设计

1、给水设计
水源为城市自来水,本工程附近已接通市政给排水管网(DN150),市政给水压力0.30MPa,已经在医院院区内形成了环状的给水管网,本项目直接由医院已有给水管网接入。
2、排水设计
根据《室外排水设计规范》、《建筑给排水设计规范》及建设、环保部门要求,室外排水采用雨、污分流的排水体制。污、雨水分别有组织的排入周边的市政污、雨水管道。
1)污水系统
本项目采用雨污分流排水体制,对雨水和污水分别进行组织;室内污水尽可能采用重力流方式进行排放,对不能采用重力流方式排出的废水,采用潜水泵提升排出至室外相应的系统。
本项目生活污水排至医院化粪池统一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本项目的屋面雨水采用重力流雨水排水系统,大屋面设计重现期按10年设计、50年校核排水能力、降雨历时5min、径流系数1.0;室外场地雨水设计重现期按3年设计,降雨历时15min,综合径流系数径流系数0.75。雨水经室外管网收集后,排入医院雨水系统,最终排至城市雨水管网。雨水管径为300mm,本项目共设置雨水管网80m。
3、电气设计
主要包括变、配电系统、照明系统、建筑物防雷、接地及安全措施、网络、电话、有线电视、安防系统。
4、 消防设计
本项目与医院各建筑物之间间距均≥10.00米,满足防火间距要求;消防车道均形成环形消防车道,无尽头式消防车道及回车场。本项目消防管道独立供水,消火栓布置在建筑物四周。

2.1.3 项目占地

本项目总用地面积0.30hm2,其中永久占地0.22hm2,临时占地0.08hm2。根据项目区原始地形图及现场踏勘情况,西藏康城肿瘤医院放射治疗中心及核医学科项目占地类型均为医疗卫生用地。工程占地统计表见表2.1-2。
表2.1-2      工程占地面积统计表            单位:hm2
序号 项目组成 占地类型 合计 占地性质
医疗卫生用地 永久 临时
主体工程区 建构筑物区 0.09 0.09 0.09  
道路及硬化区 0.13 0.13 0.13  
临时工程区 施工场地 (0.02) (0.02) (0.02)  
临时堆土场 0.08 0.08   0.08
合计 0.30 0.30 0.22 0.08
 

2.1.4 土石方

2.1.4.1 表土平衡分析

本项目位于医院内部,项目建设区原为医院库房,无表土可剥离,本项目建设区内无绿化,不回铺表土。临时堆土区为减少水土流失,不进行表土剥离,后期直接进行土地整治后绿化。

2.1.4.2 土石方挖填平衡分析

整个场地平均海拔在3654m左右,放射中心设计标高3654.80m,室内外高差0.3m,地下室地面设计标高3647.80m。
本项目地下室开挖面积2247m2,平均开挖深度8m,开挖土石方1.80万m3。本项目地下室顶板及基坑周边共回填土方0.40万m3,余方1.40万m3
本项目建设场地内均为大开挖,后期管线等施工是在回填土回填后进行施工,管沟开挖不在重复计算土石方。
由于建设区为大开挖,无条件堆方回填土方,将回填土方堆放在医院东侧的临时堆土场内,用于后期的回填。
弃方由四川仁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运至达孜村的弃土场进行处置,后期水土流失由西藏凯立德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弃土协议见附件),平均运距约10km,本项目不设弃土场。

表2.1-4          项目土石方平衡               单位:万m3
项目 开挖 土方回填 调入 调出 余方
表土剥离 一般土石方 小计 表土利用 一般土石方 小计 数量 来源 数量 去向 数量 去向
地下室   1.80 1.80   0.40 0.40         1.40 运至达孜村的弃土场进行处置。
合计   1.80 1.80   0.40 0.40 0.31       1.40
 

图2.1-2  项目分区土石方流向框图(单位:万m3

2.2 施工组织与进度安排

2.2.1 施工交通

西藏康城肿瘤医院放射治疗中心及核医学科项目位于城关区教育城勤学路1号,医院北侧和东侧紧临现状市政道路,医院内部道路可通至项目区,交通较为方便,区域交通可达性高,无需新建施工道路。

2.2.2 施工供应条件

1、工程用水
本项目直接从医院管网接入,供本项目施工用水。
2、工程用电
工程施工用电可直接从医院电网引接。
3、建筑材料
项目建设所用的块石、砂石料等主要材料均在拉萨市采购;以上材料均可利用现有道路进行运输,运输方便。
本项目施工中所需的主要建筑材料采用外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建设单位选择已经通过了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水土保持评价和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持有当地国土主管部门颁发的开采许可证的合法砖厂、砂石料场购料。根据“谁开发、谁保护,谁造成水土流失、谁治理”的水土流失防治原则,砖厂、砂石料场开采所引起的水土流失应由场主负责治理,故砖厂、砂石料场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不属于该工程的范围,本方案未对其进行水土流失预测、水土保持措施设计及水土保持监测等。但在建设单位的购料合同中应明确项目购料所连带产生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及相关工作由料场业主负责,并报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2.2.3 施工临时工程

1、施工营地
本项目位于城关区教育城勤学路1号,位于城市区域,施工人员租用周边的房屋,不设置施工营地。
2、施工场地
本项目在放射中心周边分散设置有施工场地,包括木工加工房、钢筋加工房以及材料堆放场等,总占地200m2
3、施工临时道路
医院北侧和东侧有市政道路通至医院,医院有内部道路通至项目区,不新建施工临时道路。
4、临时堆土场
本项目为大开挖施工,项目场地内无堆存土方的条件,因此在医院东侧二期预留空地堆放回填土,共堆放4000m3。临时堆土场区占地0.08hm2

2.2.4 施工工艺

本项目施工方法主要有:机械开挖、机械平整、汽车运输、人工开挖、人工砌筑、机械浇筑和人工浇筑等。根据建设内容及时序,各项工程施工工艺如下:
 (1) 建筑施工:建筑占地区工程主要有场地平整、工程基础开挖和土建工程等,其施工方法主要是机械开挖、机械平整、人工开挖、人工砌筑、机械浇筑和人工浇筑等。
(2) 道路施工:主要为路面的平整和硬化,其施工方法为机械开挖、机械平整、汽车运输、人工开挖、人工砌筑、机械浇筑和人工浇筑等。
(3) 管线施工:本规划工程管线主要分为给水、雨水、污水、电力、通信、管线,管线尽量同步建设,避免重复开挖、敷设,减少地表扰动,管沟开挖采用1m3挖掘机开挖,各种工程管线之间的水平、垂直净距应符合相关规范的要求。

2.2.5 进度安排

本工程已于2021年7月中旬开工建设,计划2021年11月中旬完工,总工期为4个月。

2.2.6 项目资金来源

本项目总投资项目总投资6000万元,其中土建投资2000万元,本工程资金来源建设单位自有资金。

2.3 自然概况

2.3.1 地形地貌

自上新世以来,青藏高原历经多次构造运动,整个高原面发生大幅度隆升,地貌形态也随之发生变化,不断改变着高原的平均海拔及形态,局部地带因构造作用产生差异相对下降。隆升的山地不断遭受侵蚀、剥蚀,而相对下降的沟谷则接受不均匀松散堆积。也正是在这一漫长的过程中,形成了山峰林立,沟壑纵横,河谷宽广的总体地貌特征。拉萨位于青藏高原的中部,海拔3650 米,是世界上海拔最高的城市之一。
拉萨市属冈底斯山系之东延部分,山脉走向近东西,次一级的支脉多以南北向为主。主要地貌类型属于原生构造地貌的范畴。属高山区海拔4500 米以上,最高达5700 米,比高在1600 米左右,切割强烈,分水岭地势较缓。拉萨市区范围内,沿拉萨河两岸的高山基本平行延伸,构成河谷,,河谷走向多为近东西向,兼以海拔较低的山嘴,分割与河谷大体垂直的山沟。构成高山、“U”型宽广河谷为主体的高原山地地貌,按照地貌成因类型划分,拉萨市地貌可划分为构造侵蚀、剥蚀高山地貌及河谷冲洪积地貌2 个地貌单元。
1、构造侵蚀、剥蚀中、高山地貌(Ⅰ)
分布于测区小部分地段。海拔3700m~3800m,相对切深一般100 之间,属于低~中高山,山峰较陡峭,山下河谷较宽,一般呈 “U”形,河流两侧冲积漫滩、阶地发育。外力作用以冰雪作用及寒冻风化作用为主,另外人类活动亦对其坡脚地段影响很大。该区域属于地形地貌相对简单区。
2、冲洪积河谷地貌(Ⅱ)
主要分布在拉萨河及其支流的河谷地带,谷地海拔3656~3714m,区内河谷宽缓,水流缓慢,漫滩或阶地较发育。谷地两岸支沟口可见发育洪积扇,堆积物以卵砾石土和亚砂土为主。为主要的人类工程经济活动区。该区域属于地形地貌简单区。

2.3.2 地质、地震

场址大地构造位置位于冈底斯~念青唐古拉板片中部的南部边缘地带,其构造形态以近东西向线状复式褶皱为主,大地构造位置位于括断层(F6)南侧和普村断层(F33)北侧。无断裂构造直接经过拟建场地,属于地质构造相对稳定的区域。自晚更新世以来,拉萨区块为一间歇性沉降区,致使拉萨河流域沉积了巨厚层的第四系松散堆积物,形成现代广阔平坦的河谷平原,该区域为一相对稳定的地质区域。根据《中国地震参数区划图》(GB18306-2015),拉萨市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设计地震分组为第三组,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为0.20g。

2.3.3 水文

拉萨市的河流、湖泊受其地质构造、地貌和气候的影响,在水质、水文等方面差异较大,陆地水文主要有拉萨河、尼木玛曲、纳木错及北部内流区。拉萨河是雅鲁藏布江最大一级支流之一,是拉萨市的母亲河,发源于念青唐古拉山脉南麓嘉黎里彭措拉孔马沟,沿途流经那曲县、当雄县、林周县、墨竹工卡县、达孜县、拉萨市,在曲水处汇入雅鲁藏布江。拉萨河从东北向西南伸展,全长约551公里,流域面积31760平方公里,拉萨河总落差1620米,平均坡降2.9‰,河流较平直,河床较稳定,谷底宽缓,最大流量2830m3/s,最小流量20m3/s,年平均流量287m3/s。拉萨河是世界上最高的河流之一,属于融雪和隆雨类型,水量的大小随着温度的高低降水量的多少而变化。拉萨河在林周县唐古以上河谷呈“V”型,以下至墨竹工卡县河谷变宽阔,宽约1~1.5公里,开始有河心漫滩出现,漫滩上植被良好,该段河道较规正,两岸分布三级连续的阶地:三级阶地高出河水位40~50米,其表部为厚50~80厘米的砂表土,生长着茂盛的草类,是天然良好的牧场;二级阶地高出河水位20~30米;一级阶地高出河水位10~20米,大部分已被开垦成耕地。尼木玛曲位于本市西南部的尼木县,发源于念青唐古拉山脉的永久冰雪带,干流全长约80公里,水源相对稳定,是尼木县农田灌溉的主要水源。拉萨最北端念青唐古拉山脉主山脊线以北属藏北高原内流区,面积约占全市面积的1/10,其中绝大部分地表径流汇入纳木错。纳木错湖面海拔4718米,湖水面积1920平方公里,是西藏自治区最大的湖泊,也是世界上海拔最高的大湖。东嘎新区境内主要河流为堆龙曲,发源于冈底斯山南麓,全长75公里,流域面积2422.5平方公里,是拉萨河下游右岸的一级支流。

2.3.4 气候、气象

拉萨市气候为高原温带半干旱季风气候区,地处喜马拉雅山脉北侧,受下沉气流的影响,全年多晴朗天气,降雨稀少,冬无严寒,夏无酷暑,属高原温带半干旱季风气候。根据拉萨市气象站观测数据(1996年~2016年),项目区历史最高气温29.6℃,最低气温-16.5℃,年平均气温8.4℃,年平均风速1.76 m/s。降雨量集中在6、7、8、9月份,年降水量为461.4mm。年无霜期140天,年日照时数2400h左右。项目区气象特征值见表2.3-1。
表2.3-1 工程所在区域气象特征值
项  目 拉萨市
年平均气温(℃) 8.4
年极端最高气温(℃) 29.9
年极端最低气温(℃) -16.5
无霜期(d) 140
平均相对湿度(%) 43.8
多年平均降水量(mm) 461.4
多年平均蒸发量(mm) 2300.4
年平均风速(m/s) 1.76
最大风速(m/s) 16.3
最大冻土深度(cm) 26
 
注:气象数据来源于拉萨气象局1971~2010年统计数据。

2.3.5 土壤

拉萨市土壤主要有高山寒漠土、山地灌丛草原土、高山草原土、亚高山草原土、沼泽土、新积土、风沙土等。高山寒漠土土壤发育比较原始,腐殖质累积过程很弱,但盐渍化和钙化过程较显著。表层有机质含量0.4~0.6%剖面发育比较微弱,土层较薄,粗骨性强,细土物质少。山地灌丛草原土矿物质分解弱、风化程度较低,化学元素迁移不甚活跃,土壤质地轻,粗骨性强。高山草原土是发育于高山森林郁闭线以上草原植被下的土壤,曾称莎嗄土,其主要特征是砂砾质含量高,土质松散,有时有土包,抗蚀性差,腐殖质层浅薄,常带黄色或灰色,弱粒状结构。亚高山草原土的土壤剖面上部有腐殖质积累,土壤有机质含量大多为5%左右,表层可见簇状草根层。腐殖质层厚10~20cm,粒状结构,颜色为灰棕色或棕色,土壤常有受土壤动物扰动的痕迹。风沙土是风沙区积沙性母质发育的土壤,风沙土主要以流动、半固定和固定沙丘(地)分布,风沙土有机质含量约为0.4%,全盐量约为0.4%。
项目区主要土壤类型为新积土,本项目建设区域为医院库房,无表土可剥离。

2.3.6 植被

项目区周边现有植被主要为城市绿化树种和高原草甸植被,包括槐树、杉树、柏树、柳树、榆树、女贞、大叶黄杨、草皮等。

2.3.7 其他

本项目未涉及饮用水源保护区、水功能一级区、自然保护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质公园等重要敏感设施。

2.4 水土流失和水土保持现状

2.4.1 项目区所处水土流失防治分区

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全国水土保持规划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复核划分成果》的通知(办水保〔2013〕188号),该工程所在地拉萨市城关区不涉及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根据《西藏自治区水土保持规划》(2019-2030),项目区所在的拉萨市为西藏自治区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土壤侵蚀以水力侵蚀和冻融侵蚀为主,伴有风力侵蚀,项目区属西南土石山区,水土流失容许值为500t/(km²·a)。

2.4.2 项目区水土流失现状

根据《西藏自治区水土保持规划》(2019-2030),拉萨市水土流失现状如下表所示:
表2.4-1 拉萨市水土流失面积现状表  单位:km2
县(区) 水土流失总面积 水力侵蚀 风力侵蚀
拉萨市 3352.55 1830.89 1521.66

项目水土保持评价

3.1 项目选址水土保持评价

根据主体设计,本项目位于城关区城关区教育城勤学路1号,本项目选址唯一,无比选方案。本项目选址制约性因素分析与评价如下:
1、项目区地质较稳定,避开了泥石流易发区、崩塌滑坡危险区以及易引起严重水土流失和生态恶化的地区;
2、项目区未有全国水土保持监测网络中的水土保持监测站点、重点试验区,未占用国家确定的水土保持长期定位观测站。
3、项目不处于重要江河、湖泊以及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其他江河、湖泊的水功能一级区的保护区和保留区,以及水功能二级区的饮用水源区。
4、项目选址无矿藏分布、无风景名胜区、无明显文物古迹、无军用设施,选址时避开了重要的水利设施。
5、该项目占地类型均为医疗卫生用地,未占地耕地。
综上所述,本项目选址无水土保持制约性因素,具体如下:

3.1.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约束性分析

本工程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的限制性因素的比较分析详见表3.1-1。
3.11  主体工程的约束性分析(水土保持法)
序号 约束性条件 相符性分析 分析结果
1 第十七条:禁止在崩塌、滑坡危险区和泥石流易发区从事取土、挖砂、采石等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活动。 未涉及崩塌、滑坡危险区等采石取土 符合
2 第十八条:水土流失严重、生态脆弱的地区,应当限制或者禁止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生产建设活动,严格保护植物、沙壳、结皮、地衣等 未涉及生态脆弱区、水土流失严重区 符合
3 第二十条:禁止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种植经济林的,应当科学选择树种,合理确定规模,采取水土保持措施,防止造成水土流失 不属于“农林开发项目” 符合
4 第二十四条:选址、选线应当避让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无法避让的,应当提高防治标准,优化施工工艺,减少地表扰动和植被损坏范围,有效控制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未涉及国家重点预防区和治理区,涉及西藏自治区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本项目已提高了防治标准。 符合
5 第二十五条:在山区、丘陵区、风沙区以及水土保持规划确定的容易发生水土流失的其他区域开办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生产建设项目,生产建设单位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已委托拉萨大海环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编制水保方案
符合
6 第二十八条:弃砂、石、土等应当综合利用;不能综合利用,确需废弃的,应当堆放在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专门存放地,并采取措施保证不产生新的危害 本项目弃方运至达孜村的弃土场进行处置,本项目不设弃渣场。 符合
7 第三十二条:损坏水土保持设施、地貌植被,不能恢复原有水土保持功能的,应当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方案已补充 符合
8 第三十八条:对生产建设活动所占用土地的地表土应当进行分层剥离、保存和利用,做到土石方挖填平衡,减少地标扰动范围;对废弃的砂、石、土、矸石、尾矿、废渣等存放地,应当采取拦挡、坡面防护、防洪排导等措施。 本项目项目建设区为医院库房,无表土可剥离。 符合

3.1.2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约束性分析

本工程与《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50433-2018)的限制性因素比较分析详见表3.1-2。
3.12  主体工程的约束性分析主体工程的约束性分析(GB50433-2018)
序号 项目 GB50433-2018的约束性条件 本项目情况 符合性分析
1 工程选址 1、主体工程应避让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
2、主体工程应避让河流两岸、湖泊、水库周边的植物保护带;
3、主体工程应避让全国水土保持监测网络中的水土保持监测站点及国家确定的水土保持长期定位观测站                                                                                                                                                                                                                                                                       
1、本项目无法避开,建设方案提出了相应的设计要求;
2、本项目不涉及;
3、本项目不涉及。
符合相关规定
2 建设方案 1、城镇区的项目应提高植被建设标准,注重景观效果,配套建设灌溉、排水和雨水利用设施;
2、对无法避让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的生产建设项目,建设方案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优化方案,减少工程占地和土石方量;
2)截排水工程、拦挡工程的工程等级和防洪标准应提高一级;
3)宜布设雨洪集蓄、沉沙设施;
4)提高植物措施标准,林草覆盖率应提高1个~2个百分点
1、本项目提高了绿化标准,项目建设排水等设施;
2、本项目竖向设计充分考虑土石方挖填及利用,设置了排水措施。
符合相关规定
3 取土(石、砂)场设置 1、严禁在崩塌和滑坡危险区、泥石流易发区内设置取土(石、砂)场;
2、应符合城镇、景区等规划要求,并于周边景观相互协调;
3、在河道取土(石、砂)的应符合河道管理的有关规定;
4、应综合考虑取土(石、砂)结束后的土地利用。
本项目不设取土场。 符合相关规定
4 弃土(石、渣)场选址 1、严禁在对公共设施、基础设施、工业企业居民点等有重大影响的区域设置弃土(石、渣、灰、矸石、尾矿)场;
2、涉及河道的应符合河流防洪规划和治导线的规定,不得设置在河道、湖泊和简称水库管理范围内;
3、在山丘区宜选择荒沟、凹地、支毛沟,平原区宜选择凹地、荒地,风沙区宜避开封口;、
4、应充分利用取土(石、砂)场、废弃采坑、凹陷区等场地;
5、应综合考虑弃土(石、渣、灰、矸石、尾矿)结束后的土地利用。
本项目弃方运至达孜村的弃土场进行处置,本项目不设弃渣场。 符合相关规定
5 施工组织 1、应控制施工场地占地,避开植被相对良好的区域和基本农田区;
2、应合理安排施工,防止重复开挖和多次倒运,减少裸露时间和范围;
3、在河岸陡坡开挖土石方,以及开挖边坡下方有沟渠、公路、铁路、居民点和其他重要基础设施时,宜设计渣石渡槽、溜渣洞等专门设施,将开挖的土石导出;
4、弃土、弃石、弃渣应分类堆放;
5、外借土石方应优先考虑利用其他工程废弃的土(石、渣),外购土(石、料)应选择合规的料场;
6、大型料场宜分台阶开采,控制开挖深度。爆破开挖应控制装药量和爆破范围;
7、工程标段划分应考虑合理调配土石方,减少取土(石)方、弃土(石、渣)方和临时占地数量。
1、本项目严格控制施工场地扰动范围;
2、主体工程进行了施工组织,未重复开挖和多次倒运;
3、本项目不涉及;
4、本项目不涉及;
5、本项目不涉及;
6、本项目不涉及;
7、本项目不分标段施工。
符合相关规定
6 工程施工 1、施工活动应控制在设计的施工道路、施工场地内;
2、施工开始时应首先对表土进行剥离或保护,剥离的表土应集中堆放,并采取防护措施;
3、裸露地表应及时防护,减少裸露时间;填筑土方时应随挖、随运、随填、随压;
4、临时堆土(石、渣)应集中堆放,并采取临时拦挡、苫盖、排水、沉沙等措施;
5、施工产生的泥浆应先通过泥浆沉淀池沉淀,再采取其他处置措施;
6、围堰填筑、拆除应采取减少流失的有效措施;
7、弃土(石、渣)场地应事先设置拦挡措施,弃土(石、渣)应有序堆放;
8、取土(石、砂)场开挖前应设置截(排)水、沉沙等措施;
9、土(石、料、渣、矸石)方在运输过程中应采取保护措施,防治沿途散溢。
1、本项目施工场地均位于永久占地范围内,严格控制临时堆土场用地范围。
2、本项目无表土可剥离;
3、本项目做到了随挖随填,随运;
4、本项目不涉及;
5、本项目不涉及;
6、本项目不涉及;
7、本项目不涉及;
8、本项目不涉及;
9、本项目运输过程中采取了保护措施。
符合相关要求
7 城市区域项目特殊规定 1、应采用下凹式绿地和透水材料铺装地面等措施,增加降水入渗;
2、应综合利用地表径流,设置蓄水池等雨洪利用和调蓄设施;
3、临时堆土(料)应采取拦挡、苫盖、排水、沉沙等措施,运输渣、土的车辆车厢应遮盖,车轮应冲洗,防止产生扬尘和泥沙进入市政管网;
4、取土(石、砂)、弃土(石、渣)处置,宜与其他建设项目统筹考虑。
1、本项目主体设计考虑了降水入渗措施;
2、主体工程设置了雨水利用设施;
3、方案进行补充相应的水土保持措施;
4、本项目不设弃土场和取土场。
符合相关规定
8 青藏高原区特殊规定 1、应严格控制施工扰动范围,保护地表、植被;
2、高原草甸区应注重草皮的剥离、保护和利用;
3、防护措施应考虑冻害影响。
1、本项目严格控制临时占地范围;
2、项目区无表土可剥离;
3、主体工程已考虑冻害。
符合相关规定

3.1.3 环境敏感区政策相符性分析

本工程不涉及饮用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重要湿地等环境敏感区,均符合环境敏感区相关政策。

3.1.4 水土保持制约性因素分析结论

本工程选址满足《水土保持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等关于选址的水土保持限制和制约性规定;综上所述,从水土保持角度分析,本工程选址是可行的。

3.2 建设方案与布局水土保持评价

3.2.1 工程建设方案与布局分析评价

(1)平面布置
本项目在西藏康城肿瘤医院西南角现有库房用地新建放射中心,仅新建1栋建筑,项目建设完成后为医院整体和一部分,出入口位于北侧书山路,通过主次出入口均能到达放射中心。
(2)竖向布置
项目区地貌单元属河流堆积地貌(拉萨河一级阶地),整个场地平均海拔在3654m左右。拟建项目位于现医院院内,场地非常平整。
放射中心设计标高3654.80m(对应1985国家高程绝对标高3661.10m),室内外高差0.3m,地下室地面设计标高3647.80m。
本工程基础型式为筏型基础。基础埋深1.5m。
(3)水土保持评价
本项目充分考虑与周边道路和环境的协调,在平面布置上考虑了与周边大环境的区位关系;在竖向布置上,本项目的地面高程与医院内部道路的高程相协调,在视觉与周围道路、建筑物相融合。从水土保持角度认为项目建设方案和布局合理可行。

3.2.2 工程占地分析评价

(1)参考主体工程设计资料,结合现场踏勘,并与建设单位核实,根据征地红线确定本工程总占地面积为0.30hm2,其中永久占地0.22hm2,临时占地0.08hm2。行政区划属拉萨市城关区。
(2)通过严格控制施工红线,利用医院现有道路作为施工道路,施工场地利用永久占地布置,最大限度减少了工程占地和扰动范围,符合水土保持要求。
(3)从占地类型看,工程占用了医疗卫生用地,未占用生产力较高的耕地、园地。符合水土保持要求,水土流失危害可控。
综上所述,工程在占地数量和占地类型等方面对水土保持而言并未形成制约,基本符合水土保持要求。

3.2.3 土石方平衡分析与评价

本工程土石方主要来源于地下室施工等。经核实,本项目地下室开挖面积2247m2,平均开挖深度8m,开挖土石方1.80万m3。本项目地下室顶板及基坑周边共回填土方0.40万m3,余方1.40万m3。弃方由四川仁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运至达孜村的弃土场进行处置,后期水土流失由西藏凯立德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平均运距约10km,本项目不设弃土场。
主体工程设计的土石方量符合生产实践,利用自身开挖方作为填方,减少了弃土量,项目施工时控制了施工范围,尽量利用现有道路进行施工,本项目不设置弃土场,符合水土保持要求,施工过程中减少重复开挖和土石方多次倒运。

3.3 主体设计中水土保持措施界定

本工程为点型建设类项目,主体工程主要为道路及硬化区、建筑物建设,为确保主体工程的安全,主体工程设计中采取了一定的防护措施,具有一定的水土保持功能。为了避免重复建设,对主体工程设计中具有水土保持功能的措施进行评价。
1、界定原则
根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水土保持工程按以下原则界定:
(1)主导功能原则
以防治水土流失为主要目的工程,其设计、工程量、投资应纳入水土保持方案中。
(2)责任分区原则
对建设过程中的临时征地、临时占地,因施工结束后将归还当地群众或政府,该范围内的各项防护措施算作水土保持工程,计入水土保持方案。
(3)试验排除原则
遵照生产建设项目拦挡和排水工程水土保持界定原则和本工程特性,对主体工程设计的工程防护进行评价。
2、主体工程水土保持措施工程量
通过对主体设计中具有水土保持功能工程的分析与评价,按《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中原则界定,纳入水土保持工程的措施为:排水措施和防尘网。本工程主体工程具有水土保持功能的措施工程量见下表。
 
3.31  主体工程已列水土保持工程量表
序号 工程或费用名称 单位 数量 合计(万元) 备注
第一部分 工程措施     3.84  
(一) 道路及硬化区     3.84  
1 雨水管 m 80 3.84 未实施
第三部分 临时措施     0.29  
(一) 临时堆土场     0.29 已实施
1 防尘网 m2 500 0.29  
  主体已列工程总投资     4.13  

水土保持措施布设

4.1 措施总体布局

4.1.1 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布设原则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是主体工程相应设计阶段的重要组成部分,方案设计内容是根据工程区自然环境现状,结合项目开发建设特点,有针对性地采取工程、植物和临时措施,预防和防治因工程建设诱发的新增水土流失,同时对工程占地范围内原有水土流失进行治理,达到控制水土流失、美化工程区环境的目的。在方案设计中应按照《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50433-2018)等相关规程规范的要求和工程区生态环境建设的总体部署,布置各项水土保持防治措施,并坚持以下原则:
⑴ 坚持“预防为主、综合防治、因地制宜、加强管理、注重效益”的原则,对因工程造成的水土流失进行全面治理。
⑵ 坚持“谁开发谁保护,谁造成水土流失谁负责治理”的原则,明确项目建设单位应承担的水土保持责任和义务。
⑶ 坚持分区防治的原则,并结合水土流失预测和区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要求,采取工程措施与植物措施相结合、永久措施与临时措施相配套。
⑷ 坚持全面治理、突出重点的原则,对因工程造成水土流失的范围进行全面治理;并对水土流失重点部位进行重点治理。
⑸ 坚持效益统一、生态效益优先原则,在水土保持各项措施中,以生态建设为先导,水土保持措施要达到经济合理,最终达到水保效益、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的统一和控制水土流失、改善生态环境的目的。
⑹ 遵循经济性、技术可行性和易操作性原则,各种水土保持措施材料应尽量就地取材,节省投资。水土保持措施方案制定、设计和施工进度安排,在不影响水土保持效能的前提下,应尽可能以少的投入获得最大的效能。
⑺ 坚持水土保持工程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原则。

4.1.2 水土保持措施总体布局

水土保持措施总体布局是在对主体工程已采取的具有水土保持功能的防护措施基础上,根据水土流失防治分区进行布置的。本工程建筑物及施工活动相对集中,按照“因地制宜、因害设防、突出重点、注重效益”的原则,以防治工程建设中水土流失和恢复区域环境为目的,提出新增水土保持措施,使之形成一个以工程措施为先导、土地整治与植物措施相结合,临时防护措施相配套的水土流失综合防治体系。既能有效地控制项目建设期的水土流失,保护项目区生态环境,又能保证工程建设和运行安全。

4.1.3 水土保持措施设计原则

4.1.3.1 工程措施设计原则

(1)对于主体工程具有水土保持功能的工程,在方案编制中不再重新设计,对于达不到水土保持方案设计深度和要求的工程,将在原设计基础上加深细化;
(2)在主体工程之外规划的水土保持工程,设计时以安全、经济、水土保持效果好为原则;
(3)水土保持工程措施和主体工程相互协调,不影响主体工程的顺利施工;
(4)设计采用的技术标准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同时参照水利部和相关行业有关的技术规范,工程设计满足有关技术规范的要求。

4.1.3.2 植物措施设计原则

(1)因地制宜,突出重点。按照工程建设要求布设相应的植物绿化措施;
(2)适地适树,优化树种。选择优良的乡土树种和草种,或经过多年种植已适应当地环境的引进树种、草种;
(3)满足防护要求,提高绿化标准。乔、灌、草合理搭配,针阔叶树有机结合,绿化与美化相互统一,并与周围植被和环境相协调,景观效果良好,达到快速恢复植被,改善周边生态环境的目的。

4.1.3.3 临时防护措施设计原则

(1)施工建设中,临时堆土必须集中堆放,并采取拦挡、覆盖等措施;
(2)对施工开挖、剥离的表土应安排场地集中堆放,用于工程施工结束后绿化等的覆土利用;
(3)施工中的裸露地,在遇暴雨、大风时应布设防护措施;
(4)施工建设场地应布设临时拦护、排水、沉沙等设施,防止施工期间的水土流失。

4.2 措施布设

4.2.1 防治措施设计

4.2.1.1 建构筑物区
建构筑物区主要是建筑物施工,水土流失主要发生在施工期,目前本项目已开始地下室的施工,后期产生的水土流失均在地下室内,因此后期主要做好地下室内的排水措施(用水泵直接抽至市政雨水管网),方案补充建筑物施工物料堆放临时苫盖措施。
1、临时措施
本方案在堆料场地的堆体表面以及基础基坑开挖形成的裸露边坡采取密目网苫盖。经统计,该防治分区共需密目网约150m2
密目网使用完后拆除回收或废弃。
同时,本方案要求,弃土外运过程中,车辆出入医院时对轮胎进行冲洗,对运渣车辆加盖运输,减少运输过程中的水土流失。
4.2.1.2 道路及硬化区
本项目道路施工期主要是建筑材料运输使用,在施工后期进行道路硬化。主体设计中考虑了雨水管排水系统。本项目位于医院内置,建设区面积小,医院已经建成完善的排水系统,且后续施工不位于雨季,不再设置施工期临时排水及沉沙池措施。
1、工程措施
(1)雨水管(主体已有)
厂区设室外雨水系统,雨水排水主管网就近排入医院雨水管网,最终排至市政雨水系统。室外雨水由场地、道路边雨水口收集汇入室外雨水系统;屋面雨水由雨水斗收集,经重力流雨水立管接入室外雨水沟后排入雨水系统。室外埋地排水管采用双壁波纹管,管径为300mm。本项目共布设雨水管80m。
4.2.1.3 施工场地
本项目地下室施工完成后,在建筑物四周设置有施工场地,包括木工加工房、钢筋加工房以及材料堆放场等,总占地200m2。本方案仅补充场地周边的临时排水措施以及材料堆放的密目网措施。
1、临时措施
(1)临时覆盖(方案新增)
施工过程中,施工场地内堆放砂石料,为防止降雨冲刷或大风天气产生扬尘,采用密目网苫盖。经统计,该区域预计使用密目网150m2
密目网使用完后拆除回收或废弃。
4.2.1.5 临时堆土场
本项目在医院东侧二期预留空地设置了1处临时堆土场,用于堆放回填土。占地面积共计约0.08hm2,堆放高度为5m左右。由于医院已经建成了完善的排水系统,不在考虑临时排水系统,方案将补充裸露地表的临时苫盖措施,以及完工后的迹地恢复措施。
1)工程措施
①土地整治(方案新增)
本项目临时堆土场完工后进行土地整治,以保证绿化的成活率,共土地整治0.08hm2
2)植物措施
①撒草(方案新增)
施工结束后,土地整治后进行播撒草种,草种选择狼牙刺,撒播密度为100kg/hm2。本区共计进行撒播种草面积约0.08hm2,需草籽8kg。
②抚育管理(方案新增)
草种播撒后,对撒草种区域进行人工抚育管理1年,共抚育管理0.08hm2
3)临时措施
①临时覆盖(方案新增)
施工过程中在堆料场地的堆体表面采取防尘网苫盖。经统计,该防治分区共需防尘网约9000m2(主体已经设置了500m2,方案新增400m2)。

4.2.2 防治措施工程量

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主体工程已列的水土保持相关措施详见表4.2-1,方案新增水土保持措施见表4.2-2。
4.21  主体工程已列水土保持工程量表
序号 工程或费用名称 单位 数量
第一部分 工程措施    
(一) 道路及硬化区    
1 雨水管 m 80
第三部分 临时措施    
(一) 临时堆土场    
1 防尘网 m2 500
4.22  方案新增水土保持工程量表
序号 工程或费用名称 单位 数量
第一部分 工程措施    
(一) 临时堆土场    
1 土地整治 hm2 0.08
第二部分 植物措施    
(一) 临时堆土场    
1 撒草 hm2 0.06
2 抚育管理 hm2 0.06
第二部分 临时措施    
(一) 建构筑物区    
2 密目网 m2 150
(二) 施工场地    
1 密目网 m2 150
(三) 临时堆土场    
1 密目网 m2 400

水土保持投资及效益分析

5.1 投资概算

5.1.1 编制原则

(1)水土保持方案作为工程建设的一个重要内容,其估算依据、价格水平年与主体工程一致,不足部分按《水土保持工程概(估)算编制规定》计列;
(2)本方案水土保持投资包括主体工程中具有水土保持功能措施的投资和水保方案新增投资两部分;
(3)人工基础单价、主要材料价格与主体工程一致;
(4)本项目水土保持投资估算价格水平年取2021年2季度。

5.1.2 编制依据

(1)《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10号文;
(2)水利部水土保持司关于废止《关于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咨询服务费用计列的指导意见的函》(水保监督函〔2014〕2号);
(3)《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
(4)水利部关于印发《水质监测业务业务经费定额标准(试行)》与《水土保持业务经费定额标准(试行)》的通知(水财务〔2014〕253号);
(5)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降低电信网码号资源占用费等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2017]1186号);
(6)《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调整水利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计算标准的通知》(办财务函〔2019〕448号)
(7)西藏自治区现行有关规定、价格文件。
(8)西藏自治区水利厅 西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颁布《西藏自治区水土保持工程概算定额》《西藏自治区水土保持工程施工机械台时费定额》《西藏自治区水土保持工程概(估)算编制规定》的通知(藏水字[2020]34号)。

5.1.3 编制说明

(一)基础单价编制
1、人工预算单价
城关区位于西藏自治区地区类别二类区,人工工资为8.95元/工时。
2、材料预算单价
① 主要材料预算价格:采用主体工程材料预算价格,主体工程中没有的采用市场价,包含运杂费、采购保管费等费用。
② 其他材料预算价格:采用主体工程其他材料预算价格,主体工程中没有的采用当地物价部门发布的工程建设材料预算价格,其他价格采用现行市场价格。
材料预算价格见附表。
(3)施工机械台班费
机械台时费与主体工程一致,根据实际情况,部分按照《水土保持工程概算定额》中所规定的施工机械台时费定额进行计算,本项目主体工程调整系数为106.1%,在台时数量里计列。施工机械台班费预算价格见附表。
(二)费用组成
工程措施及植物措施工程费由直接工程费(包括直接费和其他直接费)、间接费、企业利润、税金等四部分组成。根据《西藏自治区水土保持工程概(估)算编制规定》,其他直接费、间接费、企业利润、税金和扩大系数的取费标准如下(气温一类区标准)。
(1)其它直接费:土地整治、防风固沙和植物措施为4%,其他工程措施和监测措施6%;
(2)间接费:以直接工程费为计算基础,工程措施中土方工程5.9%,石方工程7.9%,混凝土工程6.1%,基础处理工程6.8%,其它工程措施7.9%,,监测措施7.9%,植物措施5%;
(4)企业利润:以直接工程费与间接费之和为计算基数,工程措施、植物监测措施和施工临时措施均为7%;
(5)税金:税金按增值税税率9%计算。
各项取费计算如下:
(1)直接费:按定额计算。
(2)措施费:措施=直接费×措施费率。
(3)间接费:间接费=直接工程费(直接费+措施费)×间接费率。
(4)企业利润:企业利润=(直接工程费+间接费)×企业利润率。
(5)税金:税金=(直接工程费+间接费+企业利润)×税金。
(6)临时工程取费标准:
①本方案设计的临时工程按工程投资计列(如密目网苫盖、临时拦挡等);
②其他临时工程费:按第一部分工程措施和第二部分植物措施投资的2%计算。
(三)独立费用
(1)建设管理费
建设管理费按建设工作量的2%计取(新增投资在1000万以下),与主体工程建设单位管理费合并使用,满足水土保持专项验收和评估工作的需要。
(2)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费
根据《西藏自治区水土保持工程概(估)算编制规定》并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计列,水土保持编制费为4万。
(3)科研勘测设计费:依据《西藏自治区水土保持工程概(估)算编制规定》并根据实际情况计列。
(4)水土保持工程监理费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实行市场调节价。本方案水土保持监理费并入主体工程监理费中,与主体工程合并使用,计列1万元。
(5)水土保持设施验收费:根据《西藏自治区水土保持工程概(估)算编制规定》并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计列,水土保持设施验收费4万元。
(四)预备费
(1)基本预备费
基本预备费按新增措施一到五部分的合计的3%计。
(2)价差预备费暂不记列。
(五)水土保持补偿费
根据西藏自治区财政厅西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西藏自治区水利厅 中国人民银行拉萨中心支行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标准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藏财综字[2015]38号)的规定,本项目属于第十二条 “一、建设学校、幼儿园、医院、养老服务设施、孤儿院、福利院等公益性工程项目的”免征水土保持补偿费,因此不再计列水土保持补偿费。

5.1.4 概算结果

本项目水土保持工程估算总投资约为17.14万元。主体已计列的投资约4.13万元,新增水保投资13.01万元。新增水保投资包括:工程措施0.08万元,植物措施0.07万元,施工临时措施0.41万元,监测措施费3万元,独立费用9.07万元,基本预备费0.38万元,水土保持补偿0元(免征)。详细投资估算见表5.1-1~5.1-3。
5.11  水土保持投资估算总表            单位:万元
序号 工程或费用名称 建安工程费 植物措施费 临时工程 其他费用 方案新增 主体已列 合计
第一部分  工程措施 0.08       0.08 3.84 3.92
1 道路及硬化区           3.84 3.84
2 临时堆土场 0.08       0.08   0.08
第二部分  植物措施   0.07     0.07   0.07
1 临时堆土场   0.07     0.07   0.07
第三部分 施工临时工程 0.09       0.41 0.29 0.70
(一) 临时防护工程 0.09       0.41 0.29 0.70
1 建构筑物区 0.09       0.09   0.09
2 施工场地区 0.09       0.09   0.09
3 临时堆土场 0.23       0.23 0.29 0.52
(二) 其他临时工程 0.00       0.00   0.00
第四部监测费       3 3   3.00
 一至四部分合计 0.17 0.07 0.00 3.00 3.56 4.13 7.69
第五部分  独立费用       9.07 9.07   9.07
1 建设单位管理费       0.07 0.07   0.07
2 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费       4.00 4   4.00
3 科研勘测设计费       0.00     9.00
4 水土保持工程监理费       1.00 1   1.00
5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费       4.00 4   4.00
一至五部分合计       12.07 12.63 4.13 16.76
基本预备费         0.38   0.38
水土保持补偿费         0.00   0
水土保持工程总投资         13.01 4.13 17.14
 
5.12  水土保持分项投资估算表             单位:万元
序号 工程或费用名称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合计(万元)
第一部分 工程措施       0.08
1 临时堆土场       0.08
  土地平整 hm2 0.08 10572.5 0.08
第二部分 植物措施       0.07
1 临时堆土场       0.07
  草籽 kg 8 50 0.04
  撒播草籽 hm2 0.08 854.91 0.01
  抚育管理 hm2 0.08 2872.48 0.02
第三部分 临时措施       0.41
(一) 临时防护工程       0.41
1 建构筑物区       0.09
  防尘网苫盖 m2 150 5.83 0.09
2 施工场地       0.09
  防尘网苫盖 m2 150 5.83 0.09
3 临时堆土场       0.23
  防尘网苫盖 m2 400 5.83 0.23
(二) 其他临时工程   2.00% 0.00
第四部监测费       3
独立费用       9.07
1 建设单位管理费   (一+二+三+四)×2% 0.07
2 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费   结合项目实际 4
3 科研勘测设计费   结合项目实际 0
4 水土保持工程监理费   纳入主体监理 1
5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费     4
  一至五部分之和       12.63
基本预备费   (一~五)×3% 0.38
水土保持补偿费 m2 0.3 1.7 0.00
  新增水保工程总投资       13.01
 
 
 
 
表 5.13  主体工程已列水土保持投资表
序号 工程或费用名称 单位 数量 合计(万元) 备注
第一部分 工程措施     3.84  
(一) 道路及硬化区     3.84  
1 雨水管 m 80 3.84 未实施
第三部分 临时措施     0.29  
(一) 临时堆土场     0.29 已实施
1 防尘网 m2 500 0.29  
  主体已列工程总投资     4.13  
 

5.2 效益分析

水土保持效益分析应本着可持续发展的原则,着重分析方案实施后在控制水土流失方面产生的保土保水、改善生态环境全方面的效益和作用。本方案着重分析工程建设区在实施水土保持治理措施后所产生的效益,效益分析中以减轻和控制水土流失为主,其次才考虑其它方面的效益。

5.2.1 水土保持基础效益

在方案拟定的各项措施实施后,施工期水土流失基本得到控制,在试运行期的水土流失也很小,方案实施可有效防治因工程建设造成的水土流失,防止土壤被雨水、径流冲刷,保护水土资源,使占地区域内的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控制,生态环境得到恢复。
通过本方案的实施,使工程建设区的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治理,损坏的水土保持设施得到恢复和改善,原有的土壤侵蚀也得到一定程度的控制。本工程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0.30hm2;本项目扰动地表面积0.30hm2,方案实施后所有的扰动面积都将得到利用、硬化和绿化。
水土保持基础效益指标包括水土流失治理度、土壤流失控制比、渣土防护率、表土保护率、林草植被恢复率和林草覆盖率等。本方案对各项六项指标达到情况进行了计算。
(1)水土流失治理度:本项目建设扰动地表面积共0.30hm2,可能形成水土流失面积基本得到防治,水土流失总治理度可达99%。
 
 
表5.2-1      水土流失总治理度           单位:hm2
扰动工区 扰动土地面积(hm2 水土流失总面积(hm2 水土保持措施面积(hm2 设计目标(%) 达到指标(%)
工程措施面积 植物措施面积 小计
项目建设区 0.30 0.08 0.08 0.08 0.08 82 99
注:本项目可绿化的区域均已绿化,考虑植被不能100%覆盖,扣除1%,下同。
(2)土壤流失控制比:项目区土壤侵蚀模数容许值为500t/km2·a,方案实施后实际控制值为500t/km2·a,土壤流失控制比为1。
(3)渣土防护率:本工程施工过程中严格管理,总体规划合理,余方运至达孜村的弃土场进行处置,弃土外运过程加盖运输,临时堆土全部采用密目网苫盖,在水保方案实施后,严格按规划设计建设施工,加强管理、监督工作,拦渣率将达到90%。
(4)表土保护率:项目建设区无表土可以利用,临时堆土区为减少水土流失,不进行表土剥离,后期直接土地整治后绿化,表土保护率可达到95%以上。
(5)林草植被恢复率:本项目的可绿化面积为规划绿地面积,项目用地范围内可绿化面积基本恢复绿化,林草植被恢复率为99%。
表5.2-3   林草植被恢复率
扰动工区 可绿化面积
(hm2
林草植被面积
(hm2
设计目标
(%)
达到指标
(%)
项目建设区 0.08 0.08 92.0% 99%
注:本项目可绿化的区域均已绿化,考虑植被不能100%覆盖,扣除1%。
(6)林草覆盖率:本工程建设区面积0.30hm2,林草植被面积共0.08hm2(考虑不能全部成活,扣除1%),林草植被覆盖率26.4%。
表5.2-4         林草覆盖率
扰动工区 项目建设区面积(hm2 林草植被面积(hm2 设计目标(%) 达到指标(%)
项目建设区 0.30 0.08 15 26.4
通过计算,通过水土保持措施治理后,六项指标均达到防治目标要求,水土保持效益良好,满足项目的防治目标要求。

5.2.2 生态效益

水土保持措施实施后,在主体工程建设区实施绿化后,将大大提高地面植被覆盖度,工程总绿化面积为0.08hm2,绿化面积占可绿化面积的99%,这有利于提高工程区植被覆盖率,而且各项植物措施可改善土壤理化性质,提高土地肥力,改善工程区生态环境,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

5.2.3 社会效益

通过认真贯彻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因地制宜地采取水土保持预防、治理、监督检查和监测措施,使项目建设期可能发生的水土流失及危害降到最低限度,从而确保项目建设顺利进行,不仅有利于项目区社会经济发展,又美化工程区环境,促进当地经济持续发展。项目实施后,可促进项目区国民经济、社会事业稳步发展,并产生巨大的社会效益。

5.2.4 经济效益

通过本方案的实施,可有效地减少水土流失现象的发生,从而避免泥沙淤塞市政排水系统,同时改善项目区周边的生态环境,从而获得直接和间接的两方面的经济效益。

水土保持管理

6.1 组织机构与管理

建设单位首先要设立专人负责的水土保持管理机构(或委托当地的水土保持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水土保持方案的实施,实行工程招标投标制,建立监理制度等一系列措施,严格按照水土保持方案的治理措施、进度安排、技术标准等要求保质、保量地实施水土保持方案;监督部门要定期对水土保持方案的实施进度、质量、资金落实情况等进行监督,具体可通过以下制度来实现:
(1)建立限期防治目标责任制。将水土流失防治目标按年度分解,纳入项目建设单位负责人的年度责任目标考核中,落实奖惩措施,限期治理。
(2)完善现场监督检查制度。水保监督检查实行定员定责,监督人员应按照本工程建设进度,定时前往现场检查各项水保措施的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3)完善水保方案年检制度。建立水保方案年检制度,检查落实当年完成的水土流失治理工程量和投资总额,若发现未完成当年的治理任务,要提出整改意见,追加下一年度的治理任务。
(4)加大水土保持执法力度,对不执行“三同时”制度的,要追查责任,严肃处理。

6.2 后续设计

根据《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文件的相关要求,生产建设单位应当依据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与主体工程同步开展水土保持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按程序与主体工程设计一并报经有关部门审核,作为水土保持措施实施的依据。

6.3 水土保持监测

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发[2015]58号文件进一步做好水土保持行政审批工作的通知》(办水保[2015]247号)和《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的相关规定,本工程应当依法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可由业主单位自行监测或委托有技术的单位进行监测。

6.4 水土保持监理

在水土保持工程施工中,必须实行监理制度,形成以项目法人、承包商、监理工程师三方面相互制约,以监理工程师为核心的合同管理模式,以期达到降低造价、保证进进度、提高水土保持工程的施工质量。监理单位派出具有水土保持工程监理资格证书和上岗证书的水保监理人员,采取跟踪、旁站等监理方法,对水土保持工程的质量、进度及投资等进行控制,对水土保持工程实行信息管理和合同管理,确保工程如期完成。
水土保持监理的主要内容为水土保持工程合同管理,按照合同控制工程建设的投资、工期和质量,并协调有关各方的关系,包括水土保持方案实施阶段的招标工作、勘测设计、施工等建设全过程的监理。
本项目水土保持监理由主体监理一同进行监理。

6.5 水土保持施工

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应采取“三制”质量保证措施,即实行项目法人制、工程招投标制和工程监理制。以保证水土保持方案的顺利实施,并达到预期的设计标准。
建设单位在主体工程招标文件中,按水土保持工程技术要求,把水土保持工程中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工程措施内容、植物措施内容、临时措施内容、承包商应履行的水土保持责任等各项内容纳入招标文件的正式条款中,中标后承包商应按招标文件中条款执行。工程建设中外购砂石料,在购买合同中应明确料场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中标单位在实施方案过程中,对设计内容如有变更,应反映给建设单位,建设单位按有关规定实施报批程序。
根据《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文件的相关要求,严格控制施工扰动范围,禁止随意占压破坏地表植被。生产建设单位应当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管理,在招投标文件和施工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的水土保持责任,强化奖惩制度,规范施工行为。

6.6 水土保持竣工验收

根据办水保[2019]172号文的相关要求,生产建设单位是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责任主体,应当在生产建设项目投产使用或者竣工验收前,自主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完成报备并取回报备回执。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一般应当按照编制验收报告、组织竣工验收、公开验收情况、报备验收材料的程序开展。本工程的生产建设单位应当组织第三方机构编制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结论如果是具备验收条件,生产建设单位应组织开展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形成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
生产建设单位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应当严格执行水土保持标准规范,并将成活率、覆盖度、均匀度等植物措施指标作为验收标准。
生产建设单位应当在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合格后,及时在其官方网站或者其他公众知悉的网站公示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公示时间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包括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
生产建设单位应当在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通过3个月内,向审批水土保持方案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机关的同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并在5个工作日内去提交资料的部门领取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备回执。
经检查验收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切实做到“三同时”,以有效防治工程建设造成的水土流失。

附表
工程单价汇总表
序号 措施 单位 单价 备注
1 密目网苫盖 m2 5.83  
2 土地平整 hm2 10572.50  
3 撒播种草 hm2 854.91  
4 抚育管理 hm2 2872.48  
 
 
材料预算价格汇总表
材料编号 材料名称 单位 价格(元)
1 42.5MPa水泥 t 564.1
2 中砂 m3 77.67
3 m3 3
4 KW.h 2.55
5 m3 0.12
6 柴油 kg 7.61
7 汽油 kg 7.9
8 密目网 m2 2.5
9 标准砖 千块 420
10 石子 m3 82.52
 
 
施工机械台时费汇总表
编号 机械名称及规格 机械台
时费
其             中(元)
(元/台时) 折旧费 修理及替 安拆费 人工费 动力燃
换设备费 料费
2002 混凝土搅拌机0.4m3 22.15 3.29 4.34 1.07 9.54 5.22
3059 胶轮架子车 0.92 0.26 0.66      
1031 推土机74kw 144.64 19 22.81 0.86 21.3 80.67
1030 推土机功率59kW 72.01 9.39 11.73 0.49 25.2 25.2
1006 挖掘机1.0m3 200.62 35.63 25.46 2.18 23.96 113.39
3011 自卸汽车3.5t 84.23 7.91 3.95   11.54 60.83
3004 载重汽车5t 87.05 7.77 10.86   11.54 56.88
2030 1.1kw振动器 2.21 0.32 1.22     0.67
2050 风(砂)水枪6.0m3/min 37.18 0.24 0.42     36.52
1125 液压喷播植草机≤4000L 72.4 2.78 2.39 0.11 21.3 45.82
3039 洒水汽车≤5000L 100.71 11.86 14.11   11.54 63.2
8034 清水泵≤12.5m/h,20m 10.53 0.06 0.34 0.1 8.88 1.16
 
 
 
 
土地平整单价分析表
定额编号:水保概(08043)定额单位:1hm2
施工方法:清除施工场地地表层,平整,畜力整地  
序号 项目名称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小计(元)
直接工程费       8401.29
(一) 基本直接费       8078.16
1 人工费:       7148.8125
  人工 工时 798.75 8.95 7148.8125
2 材料费:       929.35
  零星材料费 % 13 7148.81 929.35
(二) 其它直接费 % 4 8078.16 323.13
间接费 % 7.9 8401.29 663.70
企业利润 % 7 9064.99 634.55
税金 % 9 9699.54 872.96
合计         10572.50
 
 
防尘网苫盖工程
定额编号:03005 定额单位:100m2
工作内容:铺设、搭接。
序号 名称及规格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合价(元)
直接工程费       472.4
(一) 直接费       454.265
1 人工费       111.875
  人工 工日 12.5 8.95 111.875
2 材料费       342.39
  防尘网 m2 113 3 339
  其他材料费 % 1   3.39
(二) 其他直接费 占直接费% 4 18.17
间接费 占直接工程费% 5.9 27.87
企业利润 占一+二的% 7 35.02
税金 占一+二+三的% 9 48.18
合计       583.47
 
 
 
 
撒播种草
定额编号:水保概(08057)定额单位:hm2
施工方法:种子处理、人工撒播草籽、用耙、耱、石磙子碾等方法覆土  
序号 项目名称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小计(元)
直接工程费       698.10
(一) 基本直接费       671.25
1 人工费:       671.25
  人工 工时 75 8.95 671.25
2 材料费:        
  草籽 kg      
  其它材料费 % 5    
(二) 其它直接费 % 4 671.25 26.85
间接费 % 5 698.10 34.91
企业利润 % 7 733.01 51.31
税金 % 9 784.32 70.59
合计         854.91
 
 
抚育管理单价分析表
定额编号:水保概(08136)   定额单位:每公顷年
施工方法:  
序号 项目名称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直接工程费       2345.62
(一) 基本直接费       2255.40
1 人工费:       1611
  人工 工时 180 8.95 1611
2 材料费:        
  零星材料费 % 40 1611 644.40
3 机械费:        
(二) 其它直接费 % 4 2255.40 90.22
间接费 % 5 2345.62 117.28
企业利润 % 7 2462.90 172.40
税金 % 9 2635.30 237.18
合计         2872.48